作者:明溪縣畜牧水產中心 湯愛萍
淡水養殖水體中常見的毒藻種有魚腥藻,顫藻,念珠藻,等,這些常見的藍藻能產生神經毒素和肝毒素。藻毒素是細胞內毒素,在細胞內合成,細胞破裂后釋放出來才表現出毒性。也就是說:只有藻細胞死亡并溶解后,藻毒素才會釋放到周圍的環境中。
藻毒素的應對主要是:藍藻等有害藻泛濫時,慎用殺藻和消毒的方法在水體里殺滅有害藻,避免養殖水體的有害藻毒素濃度忽然升高。盡可能調整水體的理化條件,讓球藻等無害的藻慢慢占優勢,同時在這個藻轉變過程中讓濃度不高的藻毒素靠水體的自凈能力通過氧化和光催化氧化消除。目前用有機酸、大蘇打、絡合劑等可能不能夠比較確切破壞水體里的大量藻毒素。
解毒的兩個含義:1、是破壞毒素的分子結構,比如污染了過量的福爾馬林的水體,我們可以用雙氧水破壞福爾馬林的結構而達到解毒的目的。但是藻毒素由于結構相對穩定,這一步很難實現。2、是減少毒素的吸收或者減輕中毒的癥狀,比如有機磷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化解毒。對藻毒素這一步相對比較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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